审计处是学校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对学校的有关经济活动实行内部审计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对学校的预算执行及决算进行审计。 2、对校内各单位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3、接受学校组织部门的委托,对学校所属部门领导干部和经济实体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4、对学校基本建设及修缮工程项目资金来源、立项、方案论证、招投标、合同、预结算及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和监督。 5、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6、对学校所属各类经济实体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经营状况进行审计。 7、对学校及校内各单位、各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并提供内控管理建议。 8、对学校设备、物资、服务等大额、重要招标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9、针对学校经济活动的重点领域、重大事项、前沿重要问题,组织实施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为学校相关决策机构提供管理决策建议。 10、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