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组织路线,按照上级有关组织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的要求,从学校实际出发,制定开展组织工作的计划及实施措施,经党委批准后贯彻落实,为完成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2、按照党章和上级组织的要求,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探索新时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 3、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在校党委领导下,做好处级干部考察、培养、选拔、使用和教育等工作。做好中层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配备和换届工作。做好校、院(部、处)两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做好学校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全校党员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与有关部门一起,积极开展党员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5、负责全校处、科级干部统计、党的组织和党员统计及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6、负责全校人才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贯彻落实好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做好各类人才的选拔和推优工作; 7、做好出国人员和其他干部的政审工作; 8、受理干部、党员的申诉、来信、来访工作; 9、加强自身建设,树立组工干部良好形象; 10、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