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本单位工作规章,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后勤服务实体部门的贯彻执行; 三、负责学校后勤服务集团、资产经营公司、勘察设计研究院和校医院等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参与后勤服务实体发展规划、服务经营、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的研究、讨论和制定,支持后勤各单位和服务经营实体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及服务经营活动; 五、建立健全后勤党员发展工作制度,负责后勤服务实体部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做好后勤服务实体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七、负责后勤服务实体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八、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工作的领导,保证党和国家各项政策及学校党委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九、领导后勤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 十、做好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